吴起县李某某家属与刘某某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阿里地区司法处 365卫士杀毒清理大师_下载365APP手机客户端_365BET是不是上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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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起县李某某家属与刘某某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
        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点击数:
        【案情简介】

        2020年8月某日,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路上行人李某某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刘某某驾驶的车辆受损、行人李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某及时打电话报警,后李某某经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刘某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行人李某某无责任。刘某某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无异议,后刘某某的家属和李某某的家属通过多次沟通未能达成赔偿协议。

        由于纠纷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赔偿协议,李某某的丈夫张某就该事故的的民事赔偿纠纷向某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案件双方当事人能够尊重事实并如实表达自己的请求。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先与张某进行谈话。张某认为其妻子李某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刘某某应当承担李某某的医药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要求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随后,调解员与刘某某进行谈话。刘某某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深感悔恨,能够体谅张某的心情,但是刘某某表示李某某是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计算,并且张某要求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都明显偏高。而张某述称其妻子李某某一直在县城打工,应当按照城镇居民的计算方式计算其死亡赔偿金。调解工作一度陷入了停滞状态。

        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理说法,当事人对丧葬费、医药费没有争议,主要争议焦点李某某的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上,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互不退让。人民调解员通过内部沟通,初步制定了调解方案,再次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要求双方当事人都抱着化解纠纷的态度,适当作出让步,尽最大的努力促成纠纷成功化解。

        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有所改变,至此矛盾纠纷的争议焦点基本梳理清楚,化解纠纷的症结已找到,调解员对各方分别再次进行了释理说法,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及赔偿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指明双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学习了以上法律条款,希望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按照情、理、法的不同角度看待问题,同时提醒当事人要换位思考。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圆满化解。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1.由刘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赔偿李某医药费、丧葬费、一次性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赔偿合计810000元,除去已付费用42500元,剩余需一次性支付赔偿金767500元;

        2.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请求。

        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宣读了达成的调解协议。刘某某与张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按捺手印,在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刘某某的委托代理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767500元。

        【案例点评】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常见的矛盾纠纷类型。该类型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能够有效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但是往往有的当事人依据对方涉嫌交通肇事罪,故意狮子大张口,大幅度地提高赔偿金额,以对方不赔偿就不谅解的方式索要赔偿。 作为人民调解员,要做到维护公平正义,不能助长不正确的诉求,在调解的过程中多向当事人普及法律,运用法律的规定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而不是以和稀泥的方式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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