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地(中、区)直各单位:
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3月13日印发《关于持续推进违规占用干部职工周转房、公租房、廉租房清理腾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各部门务必于5月15日前高质量完成违规占用“三房”清理腾退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王君正书记关于周转房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批示指示要求,根据地委、行署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再重视
此次“三房”清理腾退工作,是区党委、政府和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各县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亲自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清退任务。
二、措施上再细化
各县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持续推进违规占用干部职工周转房、公租房、廉租房清理腾退工作的通知》明确的6点核查内容,认真细致组织开展好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并坚持立行立改的原则,抓紧组织开展清理腾退和整改销号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确保清理腾退工作合理合规。
三、执行上再严格
4月26日,行署副专员尼玛主持召开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会议,对清理腾退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离清退完成时限仅剩10天时间,各县各单位要加快梳理违规占用“三房”人员,加大对“三房”使用管理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做到人人知晓。对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要形成问题线索移交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对工作推进不力和缓慢的单位,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加大督促指导的同时,要作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移交地区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请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于5月10日、13日、16日,将“三房”清理腾退工作推进情况报行办督查室。
阿里地区行办督查室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