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资企业转型生产抗疫物资委托行为保全证据公证案-阿里地区司法处 365卫士杀毒清理大师_下载365APP手机客户端_365BET是不是上市了

<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365卫士杀毒清理大师_下载365APP手机客户端_365BET是不是上市了

        台资企业转型生产抗疫物资委托行为保全证据公证案
        发布时间:2022-08-13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点击数: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2月16日,正处防控“新冠肺炎”的关键时期,福建云霄一家台资企业—漳州某服饰有限公司正准备转产防护服供应防控疫情一线人员,但由于时间紧迫,迫于资金短缺,无法满足生产要求,需向银行申请贷款,在办理贷款时发现股东张某于2010年办理的(2010)漳证民内字第XX号《授权委托书公证书》的委托期限已经到期,需要重新办理委托公证,但张某身在台湾,无法按正常的办证程序重新办理委托公证。

        据了解,股东张某系台胞,现身处台湾,虽无法按正常的办证程序办理委托公证,但可巧妙运用其他合法的办证方式确定其委托授权的意思表示。经研究,确定解决方案:以保全证据张某意思表示过程的公证代替委托公证,由漳州某服饰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与台胞张某微信视频通话,公证员对他们的视频通话过程全程监督,对视频通话过程和内容进行固定。

        面对疫情,时间就是生命,防控就是责任。公证员一刻都不敢怠慢,在确定办证方案后,立即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企业负责人当即接受公证员的办证思路,并根据公证员的要求提供办证材料,公证员对办证材料以及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无误。

        公证员事先对企业负责人使用的手机进行清洁性检查,确保视频通话的真实性、完整性。接着企业负责人在公证员的面前用手机微信功能向一男子发起视频通话请求,公证员现场对该男子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其确实是该公司股东张某本人,张某在视频中口述清楚(2010)漳证民内字第XX号《授权委托书公证书》的内容,并同意上述委托书委托期限延长一年。上述视频通话过程由公证人员全程拍照、录音、录像。视频通话结束后,公证处及时出具公证书,为企业顺利解决了转产难题。

        经过回访,该公证书也得到了贷款银行的认可,解决了企业的资金燃眉之急。云霄县公证处在这种非常时期,积极为防控疫情提供高效、方便、快捷的公证法律服务,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价值。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漳州某服饰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XXXX,住所:云霄县某村某路号。

        法定代表人:吴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吴某于XXXX年X月X日来到我处,向本处申请对其与公司股东张某的微信视频通话的过程和内容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本处公证人员张某与漳州某服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某及其董事会成员吴某、拍摄人员陈某于XXXX年XX月XX日XX点XX分来到本处,在本公证员及本处公证人员张某的现场监督下,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吴某使用自己的手机(号码:XXXX)通过微信向一男子(微信号:XXXX)发起视频通话,该男子接通后,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吴某先向该男子陈述有关事实,本公证员对该男子的身份进行核实,该男子向本公证员出示其台湾身份证(证号:XXXX),经现场确认该男子系“张某”。张某在视频中口述清楚编号:(2010)漳证民内字第XX号《授权委托书公证书》的内容,并同意委托期延长至XX年XX月XX日止。上述视频通话持续十分钟,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结束。拍摄人员陈某对上述视频通话的内容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共拍摄照片四张(见附件一),录音、录像的内容刻录成光盘(见附件二)。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四张,为拍摄人员陈某现场拍摄所得,照片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录音、录像光盘一份,为拍摄人员陈某现场拍摄所得,录音、录像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附:一、照片四张

        二、录音、录像光盘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云霄县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西藏阿里地区司法处,藏ICP备18000418号-1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西藏阿里地区司法处 藏公网安案号:54252302000010号 网站标识码:542500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