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阿里地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阿里地区民政局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阿里地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阿里地区民政局为阿里地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阿里地区民政局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一、阿里地区民政局内设行政科室3个
1.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2.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阿里地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办公室);
3.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与社会组织管理科)。
二、阿里地区民政局下设事业单位5个
1.阿里地区儿童福利院;
2.阿里地区福利彩票服务中心;
3.阿里地区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
4.阿里地区流浪乞讨站;
5.阿里地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