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某晚,广州某服饰有限公司员工钟某某外出喝酒后返回员工宿舍休息,隔天凌晨2时许,被同住的工人发现死亡在床上,经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为“猝死”。钟某某家属赶赴工厂,情绪激动,以钟某某死在员工宿舍,某服饰公司需承担责任为由,要求某服饰公司赔偿450000元,否则将在工厂焚香拜祭。不久后,广州市海珠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
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指派调解员赶赴现场,并将事件上报街道调解中心,由调解中心协调派出所、劳动监察中队共同稳控现场秩序。经了解,钟某某正值壮年,是家里的顶梁柱,有父母及3个未成年子女要赡养和抚养,其配偶无固定工作,家庭经济压力较大。家人对钟某某的意外死亡无法接受,情绪非常激动。面对当事人的过激行为,派出所及时进行法治教育,明确告知家属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会面临的严重后果。调解员则充分体谅家属的悲痛情绪,不断加以安抚,通过耐心开导使他们平静下来。同时,调解员也积极与某服饰公司沟通,希望他们积极与对方表示愿意协商调解的诚意,避免矛盾升级激化。经协调,某服饰公司预先支付2000元给钟某某家属作为在广州处理丧事的慰问金。家属方收到慰问金后,看到了某服饰公司愿意妥善处理纠纷的态度,也明白了通过过激手段讨要赔偿的方式是不合法的,情绪逐步缓和,为后续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平复当事人情绪后,调解员组织钟某某家属和某服饰公司面对面调解,并与劳动监察中队工作人员一同向双方解释法律、宣讲劳动政策,仔细分析本案法律关系。死者钟某某在下班后死于员工宿舍,由于属于非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死亡,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不应认定为工伤。然而,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某服饰公司未依法为钟某某购买社会保险,应承担向家属支付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的法律责任。按照2018年度广州市月平均工资标准,调解员会同某服饰公司、钟某某家属共同测算了赔偿金额。钟某某家属对无法认定工伤及某服饰公司的赔偿责任无异议,但认为某服饰公司还应赔偿家属因处理此事而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要求某服饰公司赔偿450000元。这与调解员测算的赔偿金额差距较大。经调解员反复调解,钟某某家属态度强硬,第一次调解在取得重大进展后,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为了给当事人充分的考虑时间,调解员在厘清法律关系后与双方商定了下一次调解的时间,并建议双方在此期间咨询律师,提出各自的调解方案。了解到家属是江西人,为了让他们在异地得到同乡的关怀,增加对调解的信任度,调解员介绍了一名江西籍社区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经过与律师的多次沟通,家属方逐渐回归理性。
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调解员向钟某某家属明确指出,家属提出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于法无据,且提出的赔偿金额明显高于法定金额,希望家属能认真考虑、降低诉求。如果家属执意要求高额赔偿,有可能调解不成而不得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接着,调解员帮助家属分析了如果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其所要承担的费用以及花费的人力、精力。
调解员又对某服饰公司进行约谈。调解员首先肯定了服饰公司的诚恳态度,接着,从情理角度出发做某服饰公司工作。钟某某是公司多年的员工,虽不是因工死亡,但毕竟为公司服务了多年。建议某服饰公司在处理纠纷中体现对员工的人文关怀,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不仅可以帮助钟某某家属解决燃眉之急,而且在员工中树立了企业关怀员工的良好形象。
经调解员反复劝说,钟某某家属和某服饰公司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1.服饰公司一次性向家属支付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家属误工费等)225000元,该款项在协议签订之日当场支付完毕。
2.家属收到服饰公司支付的补偿金后,自行处理了死者钟某某的善后事宜。
经回访,双方已履行完毕。
本次纠纷之所以调解成功,得益于以下几点:
一是充分发挥调解中心统筹协调各类资源的平台优势。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及时向街道调解中心报告情况,街道调解中心发挥“枢纽”作用,协调公安、劳动监察介入调解。人民调解与行政处置有机结合,形成协同合作、互相支持的调解合力。
二是获取信任,筑牢调解基础。意外死亡纠纷的亡者家属往往很难接受现实,情绪波动较大。本案调解员将心理抚慰置于调解之前,首先稳控和安抚他们的情绪,获取他们的信任;并主动介绍家属同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引导服饰公司提前支付部分补偿金,向当事人及时展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诚意,为纠纷成功化解筑牢了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的心理基础。
三是释法明理,奠定调解基调。面对巨大的赔偿金额差距,调解员和劳动监察中队工作人员主动释法明理,为双方的协商划出“法律底线”,指明了进一步协调的基调和方向,适时对服饰公司进行法治教育,保障人民调解顺利进行。在调解进入瓶颈期时,适时引入社区律师资源,既满足了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又为自己的释法明理提供了权威佐证。
四是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化解矛盾。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刚开始运用“面对面”调解方法,向双方当事人提出法定补偿范围,随后给予双方充分考虑时间。面对赔偿金额的巨大差异,运用“背对背”方法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 引导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成了纠纷圆满解决。